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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利用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admin 普陀律师 2023年11月21日
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方式: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六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六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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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 认定职务发明创造与非发明创造的法定界限主要有两个方面,
(1)完成发明创造是否为了执行本单位的任务2)完成发明创造是否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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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这种发明创造尽管是在离开原单位后作出,但由于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所以规定其为职务发明。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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